本报讯 (记者蔡美萍)近期,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牵头研制的民政部行业标准《养老机构委托服务规范》和江苏省区域标准《认知障碍老年人康复训练服务规范》均通过审核检查并报批。
《养老机构委托服务规范》是该院牵头起草的第一项民政行业标准,由民政部提出,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2022年7月民政部办公厅印发《2022年民政部标准制定计划》批准立项。当前养老需求正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从简单生活照料向多层次、多样性、个性化需求转变,从被动接受照顾向主动寻求社会参与转变。“帮办、代办”服务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在养老服务领域广泛推广。《养老机构委托服务规范》规定了养老机构委托服务的总体要求、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服务评价与改进。其中,服务内容和要求涵盖了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的代管物品、代购物品(线下代购和线上代购)、代领物品、代缴费用、陪同出行,以及用车服务,代订报刊、杂志,代对接专业法律组织等其他委托服务,并给出了相应工作表单模板供养老机构参考使用。该标准对规范养老机构委托服务行为,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物质和精神生活,促进老年人深度参与社会生活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认知障碍老年人康复训练服务规范》由2023年8月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下达2023年度江苏省区域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批准立项。该规范规定了认知障碍老年人康复训练服务的基础要求、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和要求、档案管理、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此前,该院已牵头研制了区域标准《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设置与服务规范》,对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的设置和基本服务提出要求。《认知障碍老年人康复训练服务规范》是围绕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护和康复方面开展的第2项省级区域标准,对进一步提升专业机构的认知障碍康复服务能力和康复服务的品质,推动完善江苏养老服务体系和老年健康体系,具备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深耕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提升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效。该院充分的发挥承担的江苏省养老服务标委会的技术平台作用,构建江苏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为“苏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标准化顶层设计。开展了多项养老标准的征求意见工作,有效支撑了各项标准研制。该院编制的《养老服务重要标准汇编》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建设提供了重要技术指导。
与此同时,该院全方面推进张家港儿童福利院指定监护权儿童服务、南通市北护理院养老机构院内感染管理标准化示范等7项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建设,不断培育打造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标准化精品试点。牵头制定《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规范》省级区域标准,修订完成《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细则(第二版)》,为有效实施《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明确了具体的操作要求,也为江苏省民政系统规范开展全省一至五级养老机构的评定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