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营业务是数字电视智能盒子终端和软件系统与平台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运营与服务,主要面向运营商(国内广电、三大通信运营商,海外电信及综合运营商)和B2C零售渠道市场;同时,公司全方面进入宽带网络接入设备,家庭互联终端及汽车显示触控仪表系统,致力于打造超高清及智慧互联网+美好数字生活。(1)公司在智能终端方面有着较为完整的产品系列:4K超高清机顶盒、家庭网关、融合终端、投影仪、网络摄像机、音响等;(2)宽带网络接入设备包括:ONU、EPON、GPON、10GPON、Cable Modem、Wi-Fi路由、4G移动路由等产品;(3)专业显示包括:中小尺寸显示模组、VR一体机、汽车显示触控系统、数字液晶仪表系统、大型液晶拼接、商业显示等;(4)运营服务业务覆盖互联网OTT生态的增值服务运营、运营商广告平台系统、广电教育系统、O2O上门维修等业务。创维数字以“智慧家庭入口级”智慧生态系列为突破口,进一步丰富智慧家庭的应用与服务生态,“入口、连接、服务”实现智慧家庭生态链全方位的深度布局。
基于硬件+平台+内容+服务的智慧家庭生态体系,智能盒子已不仅仅承担数字电视视频解码功能,其包含了复杂的软硬件技术,包括高性能数字信号处理芯片技术、射频通信与信道解码技术、高速电子线路布线技术、实时嵌入式操作系统技术、数字电视软件平台技术、数字电视应用软件技术等,USB接口、HDMI高清接口、网络接口、3D图形处理引擎等多项技术被引入,操作系统则采用嵌入式Linux、Android系统等,又融合WiFi/蓝牙软件、CA软件、IPTV软件、嵌入式软件、算法等系列软件,其整体软、硬件性能和复杂程度已接近智能手机。随技术的发展和客户的真实需求的丰富,数字机顶盒正在从基本高清向4K(8K)超高清机顶盒、从支持单一格式解码向支持多协议解码的多媒体终端、从数字信号接收解码器向支持互联网业务的方向发展,并已在融合宽带接入及无线覆盖,高级视频、智慧家庭和物联网AI应用、HDR、PVR、音响、投影等功能,向网络智能化、业务多样化、运营智慧化、平台生态化发展。
根据Grand View Research的数据,2022年全球数字盒子市场需求量将达到3.37亿台,维持稳定增长的态势。
在5G机遇下,我国广电网络运营商将推动5G+超高清视频在智慧家庭、智慧城市、智慧医疗、智慧教育、工业互联网等重点垂直行业的应用。在广电网络运营商市场,行业集中度慢慢的升高,无论是盒子终端,还是接入网设备,都要求供应商技术一直更新、产品不断迭代,运营商多样化的需求对供应商进行个性化开发和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要求慢慢的升高。公司将紧跟广电5G、8K、“智慧广电”等业务的逐步发展,提供对应终端和以视频能力平台为核心的解决方案及产品。
目前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持续围绕家庭物联网和智慧家庭产业布局,培育数字家庭服务新增长。创维数字与三大通信运营商保持着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场景与应用的融合为切入点的产品与服务新业态:其一,宽带接入光通讯设备;其二,智能多媒体信息中心;其三,泛智能终端设备,建设符合客户要的运营商渠道智慧家庭生态。
在海外市场,4K UHD TV、AI、Android TV、宽带IP、OTT、DVB-T2/HEVC、VR及Netflix内容的丰富等,使智能盒子融合宽带接入、智能网关等迭代需求巨大,其技术体系和发展水平也面临着升级和跨越式发展。
经历十余年的发展、创新、变革后,全球数字盒子行业目前处于数字化、融合性的阶段,且在智能化、多功能不断迭代中演进。中国5G时代引领全球,未来通信连接的需求和衍生的数字家庭服务需求仍然巨大,国内广电运营商、三大通信运营商乃至全球电信及综合运营商的需求大致类似,但是存在侧重点、发展的阶段不一样的现状,行业并不存在很明显的周期性特点。
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国内较早从事数字电视智能盒子终端研究、开发、设计、制造以及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基于格兰研究等数据,在国内广电运营商市场占有率、国内OTT智能终端市场销量、国内有线K机顶盒销量、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IPTV+OTT销量、中国企业出口海外销量,整体居于行业领头羊。公司推行研发、生产、营销的国际化战略,机顶盒产品行销全球,公司是国内数字智能盒子行业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整体规模居于全球机顶盒行业的前列,公司于国内外行业市场具有竞争力、影响力。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公司专注于为全球用户更好的提供全面系统的家庭娱乐解决方案与服务,以数字机顶盒核心业务为抓手,拓展宽带网络接入设备、泛智能终端。2019年1月,公司收购了主营安防、商显及智慧园区系统的创维群欣安防公司,进一步延伸了公司的业务生态,公司整体形成“智能终端、宽带设备、专业显示、运营服务”四大业务板块。2019年4月,公司成功发行了10.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下一代智能终端与宽带网络接入设备、汽车智能车联网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超高清化、光纤化、5G应用及人工智能的产业契机,围绕超高清视频产业的网络传输(10GPON、WiFi路由、4G CPE等)、终端呈现(4K超高清智能盒子、VR一体机、智能网关、网络摄像机等)以及行业应用(安防监控、商业显示、汽车复合显示系统等),产品销量、市场覆盖率、市场占有率及运营服务收入均实现大幅度增长,竞争优势及规模优势逐渐增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9,562.41万元,同比增长9.17%。其中,智能终端实现盈利收入559,163.30万元,同比下降7.33%;宽带设备实现盈利收入97,988.07万元,同比增长111.59%;专业显示实现盈利收入203,962.26万元,同比增长45.61%;运营服务实现盈利收入21,457.09万元,同比增长14.36%。基于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和外汇风险管控政策的有效实施,毛利率明显提高,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63,200.21万元,同比增长90.56%。公司相关业务经营情况概述如下:
报告期内,广电运营商市场实现营业收入137,256.85万元,公司加大智能4K超高清盒子、融合型智能盒子及ONU、PON、网关等广电产品布局,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4K超高清盒子的出货占比逐步的提升;公司基于Cable Modem、ONU、PON、家庭智能网关等方案及产品,在16个省、地市级广电中标及出货,实现对广电网络承载4K视频传输的支持。报告期内,公司应急广播、教育系统业务等智慧广电业务进一步拓展。根据格兰研究数据,公司整体国内广电数字电视盒子连续12年市场占有率第一,有线K机顶盒市场占有率位列第一,公司整体是广电网络运营商市场行业领先品牌。
报告期内,三大通信运营商市场实现营业收入198,018.07万元,在千兆固定宽带+千兆移动网络的“双千兆”智能管道的背景下,公司于三大通信运营商市场,家庭娱乐入口的IPTV、IPTV+OTT等超高清视频盒子、智能网关、宽带融合的终端产品,家庭连接入口的智能组网、WiFi路由器等产品,家庭控制入口的IoT泛智能终端(如智能音箱、智能摄像头等)都实现了批量出货。在运营商集团总公司集采中标,并落地省份的同时,加强各个省份地市,乃至县级客户的分销能力。公司成为中国联通智能网关主力供应商;成为移动智能网关产品合格供应商;智能组网产品已完成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短名单入围,并开始销售;在泛智能终端领域,智能锁、智能音箱产品完成中国移动集团入库,家用智能摄像头和室外枪机完成中国联通集团短名单入围,VR一体机完成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集团总部供应商入库,取得销售资质,公司整体跻身通信运营商市场行业第一阵营。
报告期内,互联网2C品牌布局的进一步深化,线上渠道多品牌策略效果明显。创维品牌产品稳步增长,腾讯企鹅极光品牌销量爆发式增长,小湃品牌产品有明显的销售增长,产品涵盖4K电视盒子、智能4K投影仪、安防摄像头、VR一体机等。公司整体互联网OTT智能终端零售销量居于行业前三甲。
报告期内,公司于海外市场实现营业收入307,570.00万元,传统Pay-TV盒子领域持续保持领先市占率,在海外布局的Android TV和宽带接入产品也初现成果。公司重视重点战略客户的深耕培育和产业联盟的整合协作,与Google和Netflix建立和保持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于亚、非、拉等传统优势市场地位稳固,市场占有率逐步提升;新增突破欧洲主流运营商,包括德国电信、法国Canal+集团、德国Zattoo、乌克兰4Media、俄罗斯MTS、西班牙TVUP、保加利亚Vivacom、土耳其D.Smart等;墨西哥、印度、南非子公司运营保持良好态势,战略核心市场南非自有工厂稳定投产,公司全球化布局及客户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
报告期内,公司专业显示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03,962.26万元。(1)汽车智能电子:公司将经营策略调整到以车载显示系统为主导,聚焦核心车厂和核心项目,取得奇瑞、吉利等核心项目的新进展。公司目前已合作、供货的汽车品牌有奇瑞、吉利、汉腾、江铃、江淮、北京现代、东风雷诺、神龙汽车、观致、华晨、奇瑞新能源、江铃新能源等。(2)中小尺寸手机显示模组:与中兴、LG、闻泰、华勤、传音、韩国Lumens、TPV、群创、高创、中诺、联迪、惠尔丰等客户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深化,业务涵盖中小尺寸LCD显示模组、OLED显示模组、POS机、手机ODM和整机,也积极拓展非手机类专显、商显、灯条、TV、车载、工控等客户。(3)安防商显:业务聚焦专业显示、智能安防等,基本的产品涵盖监视器、大型液晶拼接、户内外LED、广告机、商显、智能交互会议屏、智能锁等,与别的业务板块协同效应初步显现。
报告期内,公司用户增值服务与运营各板块取得稳步增长。(1)运营商用户大屏广告运营服务平台。与广东广电、江苏IPTV、贵阳广电、重庆有线、深圳天威、深圳IPTV达成广告运营合作,形成在DTV、IPTV、OTT端大屏电视智能广告的全渠道营销,日活达到2300万。(2)智慧广电+教育系统云平台。公司推出空中课堂和双师课堂,利用互联网技术、音视频互动技术和移动网络技术的结合,提供完全低时延、画音流畅、弱网下自动追帧的教学直播,率先落地江苏淮安正式商用。(3)互联网OTT用户增值服务运营平台。公司基于自主OTT运营后台与管理系统、会员账号系统、配套盒子终端软件等,开展OTT用户的增值服务运营,2019年12月付费用户数同比增长345%,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注册用户数同比增长272%,广告运营、应用分发等合计实现收入大幅度增长;(4)家庭管家式O2O上门服务平台。运营商、B端维修服务进展顺利,承接中国移动、中移物联、中国移动终端公司、京东等智能锁上门服务业务;南非、印度、马来西亚服务子公司持续盈利,新增泰国市场。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较上期增加3亿元,增长90.56%,根本原因是基于公司产品与销售结构的优化,主营业务增长,毛利率提升等所致。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①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
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选择重新评估此前已存在的合同是否为租赁或是否包含租赁,并将此方法一致应用于所有合同,因此仅对上述在原租赁准则下识别为租赁的合同采用本准则衔接规定。
此外,本公司对上述租赁合同选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选择采用简化的追溯调整法进行衔接会计处理,即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并对其中的经营租赁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使用权资产计量方法和采用相关简化处理,具体如下:
本公司对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为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前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不对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追溯调整。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②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相关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起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准则规定做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报告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③本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准则规定做调整。因实施新准则本公司本期将债务重组损益列报于投资收益-3,143,107.80元。
1.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2.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创维数字”)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2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赖伟德先生主持,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鉴于目前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及有回购注销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存在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和回购注销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而引起公司总股本变动,则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含税)现金红利,2019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股权激励限售股的股息由公司自行派发。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企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企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企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情况的公告》。企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对子企业来提供担保及对子公司新增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企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职员张神力等21名人员为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现已经离职并与旗下子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同意回购注销上述21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16,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相应的授予价格,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市场上买卖的金额5.61元/股或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6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企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基于全球5G商用处于快速推进期,为积极把握5G技术与超高清、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结合的发展机遇,基于公司2019年度业务布局,逐步推动5G在宽带设备、智能终端、智慧园区系统等研发技术、产品营销售卖及产业整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深圳创维新世界科技有限公司66%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收购深圳创维新世界科技有限公司66%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企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0年一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未来三年(2020年一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按照如下方案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修改如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企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企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企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下述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王茵女士签署公司申请办理上述业务的相关文件,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及贷款利率以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工作情况,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拥有职业的审计团队和专业的技术能力,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财务报告等审计的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事项,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以及年度审计的一致性,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行情报价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企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部分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在深圳市南山区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能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截至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0年3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议案7、议案8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赖伟德、刘棠枝、施驰、张知、应一鸣等应回避表决。
议案9、10、11、1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所有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与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一。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0”,投票简称为“创维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如果委托人对此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创维数字”)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2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文波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线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鉴于目前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及有回购注销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存在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和回购注销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而引起公司总股本变动,则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含税)现金红利,2019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股权激励限售股的股息由公司自行派发。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真实的情况所作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该等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按市场原则作价,且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20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情况的公告》。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1名激励对象已与公司下属控股及全资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股权激励资格,公司依照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5.61元/股或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66元/股,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6,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监事会认为:企业决定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316,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依照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5.61元/股或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66元/股进行回购,上述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准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和有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聘请审计机构的评判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简称“创维数字”、“公司”、“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预计2020年度将与以下关联方: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RGB”)、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电视控股”)、创维光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光电(深圳)”)、创维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建设发展”)、创维集团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科技园”)、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集团”)、创维集团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智能装备”)、广州创维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创维电子”)、南京创维家用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创维电器”)、南京维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维恒置业”)、深圳安时达电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时达”)、深圳创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国际贸易”)、深圳创维空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空调”)、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无线”)、深圳创维新世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新世界”)、深圳创维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照明”)、深圳创维智能系统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创维智能研究院”)、深圳锋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芒信息”)、深圳市创维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电器”)、深圳市酷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开网络”)、遂宁创维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创维电子”)、深圳市声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活智能科技”)、Honest(Macao Commerical Offshore)Limited(以下简称“澳门离岸”)、PT.SKYWORTH INDUSTRY INDONESIA(以下简称“创维印尼工厂”)、Winform Inc.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购买或销售原材料和产品、接受或提供劳务、关联租赁等,预计总金额为64,970.00万元(2019年度上述关联方同类交易实际发生16,040.48万元)。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赖伟德、刘棠枝、施驰、林劲、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其余3名董事都同意此项议案。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上年度经营情况的延续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0年度将发生以下日常关联交易,概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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